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陈水扁家族弊案专题 > 正文
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六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10二审宣判,10时50分许,判决结果正式出炉,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均从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为判处有期徒刑20年。
6月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无罪。
去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