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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对露天无照经营者进行50万元以下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2日05:17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谈北 凌军 记者 穆巍)记者昨天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今起,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占用城市道路、广场从事露天烧烤、贩卖商品等经营活动进行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对无照经营者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按相关法规,对占用城市道路、广场设置摊点从事露天烧烤食品、露天餐饮、贩卖商品等经营活动的,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强制清除或者扣押占道物品,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在居民区内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的,限期停止违章行为,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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