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2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高等法院11日未当庭裁定是否延押陈水扁,但陈水扁的羁押期限将在本月23日到期,如果高院合议庭决定延押,全案上诉三审后,“最高法院”最快会在3个月内审结此案,届时一旦陈水扁部分有罪犯行上诉驳回,就会被发监执行,陈水扁直到服刑完毕前,恐怕都没有机会交保获释。
依惯例,“最高法院”对于重大瞩目或有人犯在押的案件,通常会尽速在3个月内审结,即使因案情复杂须再延押被告一次,最慢也会在5个月内审结。
“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通常可分上诉驳回、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两种,但由于扁家6大弊案案情复杂、所涉法条多,不排除会出现部分案件被驳回上诉,部分发回更审的情况,因此扁被认定有罪的“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陈敏熏买官及洗钱等4案中,只要有一案先定谳,扁就得面临直接发监执行命运。
一旦高院决定延押扁,案件上诉三审后,“最高法院”仍会委托二审原合议庭接押扁,若“最高法院”来不及在3个月羁押期限内结案,或扁在三审审理期间声请交保,同样都得由二审原合议庭开庭做出裁定,所以押扁与否这个烫手山芋,未来仍将继续困扰二审合议庭3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