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17时31分,罗平县交通局副局长张敢在办公室被夏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连砍数刀,经抢救无效死亡。惨案发生后,罗平县公安局迅速收集、固定证据,仅39小时迅速侦破“6·11”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夏某6月12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罗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6月13日被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事发当日,罗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罗平县交通局职工熊某某电话报警称:“在老交通局内有人拿刀杀人,请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罗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迅速指令罗雄派出所及县120急救中心出警。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身上沾有血迹的男子提着菜刀正欲逃离案发现场,民警遂将该男子制服。民警同时发现一名男子靠在一办公室沙发上,头部、胸部多处开放性伤口,满身血迹。民警和医护人员迅速对伤者进行救治,将犯罪嫌疑人带离现场。伤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县公安局接到案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民警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者,安排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罗平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案情,要求罗平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妥善做好死者善后工作。
罗平县公安局依法侦查初步查明:罗平县钟山乡一中教师夏某,男,汉族,现年37岁,本科文化;死者张敢,男,汉族,现年39岁,罗平县交通局副局长。夏某与张敢两家曾为邻居,经常互相来往,关系密切。2008年以来,夏某发现妻与张敢电话联系频繁,怀疑二人有不正当关系,遂产生报复张敢的念头。6月11日17时许,夏某秘密携带菜刀到罗平县交通局张敢办公室找到张敢,质问张敢是否与其妻有不正当关系,在张敢矢口否认后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夏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向张敢头部、背部、胸部连砍数刀,致张敢颅脑损伤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夏某已被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完)(李宝华 刘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