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春挺
据《益阳日报》6月15日报道,6月13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安化12·12特大杀人、放火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爱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爱兵,1975年1月18日出生,案发前系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漆树村村民。
2009年12月12日凌晨3时许,与父亲刘必方发生争吵后,刘爱兵抢过其父亲手中的锄头棒,并猛击刘必方头部,导致其父当场死亡。
事发后,刘爱兵采取棒打、枪击、刀砍、放火的手段,致13人死亡,1人受伤,6栋8户房屋烧毁。
12月13日凌晨6时许,刘爱兵在村民刘益长家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前,6月4日上午,法院就此案一审开庭时,湖南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说,刘爱兵目前诊断为偏执性人格障碍,其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刘爱兵的母亲阙春兰坚定地认为,她的儿子是疯子。
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的单飞豹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在法庭辩论的时候,刘爱兵的思维是很清晰的,没有看到有任何混乱的迹象。”
刘爱兵也曾自称:“你以为我有神经病,我没有神经病……是黑社会的人杀我,有很多人杀我,这里有人杀我,那里有人追杀我,只是没到面前来。”
而据当天在现场的一位记者描述,“刘爱兵看起来神态自若,但是回答提问以及自我辩护时,逻辑裂痕开始显现。”
死刑的判决似乎终结了在社会各界一直讨论的“精神病问题”,然而关于刘爱兵的精神病问题的追讨,却并不简单。
“杀”他的人无处不在
据媒体报道,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并没有得到刘爱兵家人的认可。刘的姐姐和母亲当庭叫骂,称刘爱兵是一个疯子,而法院把疯子拿来审批,简直是在胡闹,后二人被法警驱逐出庭。
阙春兰坚定地认为,她的儿子“神经有病”。
《东莞时报》获得了阙春兰于5月12日的一份开头为“报告上级领导”的证词。她说,刘发病是在去年农历八月十五的晚上。这晚他“见”到了已经死了三年的前岳父,肖军安。肖到了广东把他带回来,在山上跑,跑到坟山里,肖就不见了。“刘爱兵想是阴魂。”
此后的第二天,刘爱兵就觉得“这里有人追杀他,那里有人追杀他,吓得上飞机。”飞机到了长沙后,刘爱兵“又觉得有人追杀他”。
“刘爱兵8月17日回家应该早,可是却没回来。8月18日早晨才回来”。刘母在材料中回忆。
针对母亲“昨天怎么没回来。”刘回答说:“这里躲,那里躲,杀我的人从广东追到梅城,镇政府外面站满了……你以为我有神经病,我没有神经病!”但“我便打开窗户看镇政府外面,没有什么人。”阙春兰说。
由于担心被杀,刘爱兵就到桃阳派出所去报案。报案的结果并非没有,当时“桃阳派出所的人就骂刘爱兵有神经病。”因为“没人杀他。”
有村民反映,刘爱兵是“癫了”。5月18日,《东莞时报》获得安化县梅城镇联丰村村民喻富强给法庭的一份证词。喻富强去年10月9日看到,“刘爱兵一身很不干净,尽是泥巴”,“路上的牛屎抓起来就吃”,“还说是吃粑粑”,并且,“在田里喝水”。
“我看见刘爱兵的裤子磨坏了,他问我:‘到廖家坪往哪里走,到清塘铺往哪里走’,我看刘爱兵是肖军安的女婿,忙回答他:到廖家坪去你不知道?你癫了,走到这里干什么。”
“我告诉他,你要转去走大路,这里是往建新(地名)去。然后,他就走了。我看到这种情况,觉得刘爱兵真的是有了精神病。”
喻在证词的最后表示,“以上证明属实,特此证明,可以出庭作证。”并在证词上盖上自己的手印,同时写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联丰村的另一村民喻竹平也证实,刘爱兵曾在他家水管上喝过水。由于刘爱兵形容落魄,喻的老婆很害怕,上去问刘爱兵干什么,刘“神志不清地哆嗦”。
而在6月4日上午的庭审现场目击者描述,“刘爱兵看起来神态自若,但是回答提问以及自我辩护时,逻辑裂痕开始显现”。
例如,公诉人在宣读完对其“故意杀人、放火”的指控后,审判长询问刘爱兵:“对起诉书是否有异议?”刘当即表示:“有”,然后,开始滔滔不绝讲述自己被人跟踪的事来。
不过,刘爱兵并没有说明到处追杀他的人到底是什么人。他只知道有很多人要杀他,这里有,那里也有,“只是没到面前来”。
“偏执性人格障碍”
开庭当天,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提供的对刘爱兵精神鉴定的结果为,刘爱兵目前诊断为偏执性人格障碍,其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所谓的偏执性人格障碍,“属于精神病的范畴。”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前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医师告诉《东莞时报》记者,“偏执性人格障碍一直困扰着精神病学界。在前苏联,一些政治上的异己分子常被归为这种偏执性人格障碍,然后把他们当作精神病患者关起来。”
“对于偏执性人格障碍”,目前还“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标准,而是主要根据经验和调查。这也是我们精神科目前的一大挑战,也就是说,很难做到泾渭分明。”这位医师分析说。
单飞豹也坦承,由于精神疾患的判别,并无一个量化标准,所以他们对这类影响重大的案件鉴定,“会考虑中国特殊的国情”。
这份仅有6页的鉴定材料白纸黑字显示:
被鉴定人(刘爱兵)的症状缺乏起病、发展及转归的疾病发展过程,主要表现为人格发展上极端偏离正常。有下列特征:第一、自幼性格暴躁,易激动;成年后对挫折和遭遇过度敏感,遇事过急过火,好攻击、好斗。……自我中心、自负、心胸狭隘,好胜、报复心强,凡事认为他正确,把错误归于别人,拒绝接受批评……"
例如,在“读初一时,老师喊他到操场上体育课,他站在教室门口不动,老师上前拉他,他拿张板凳打老师,老师还击他一巴掌。放学后,他便喊一些人去学校找老师的麻烦,被周围群众拦住了。”
与外人如此,对亲戚也不例外。比如,“其舅舅反映被鉴定人几岁时,经常带看他,但是多年前因与其姐姐产生经济纠纷,被鉴定人与姐姐一同来为此事理论时,被鉴定人打了舅舅一拳,从此两家关系不好,就没有怎么来往了。”
“2008年,被鉴定人与前妻吵架时说要杀掉妻子家里几个人,把舅舅也要杀掉。村民肖伟桃反映,被鉴定人在外打工多年,主要做保安工作,在一个单位只呆几个月,原因是合他的意,干的时间长,不合他的意就辞职。认为他做事情绪化。”
“离婚后,被鉴定人曾怀疑前妻有外遇,几年来前妻带着孩子未结婚,怀疑前妻有外遇的念头消失。”
另外,刘和邻里的关系处得也非常的糟糕。“刚回家前,其父亲将家里的两块竹山(几十亩)卖给刘树深,被鉴定人认为刘树深在竹垫子的张数上欺骗了其父亲,要求给刘树深退保金,不卖竹山,刘树深不同意退,相互之间发生了争执。”
而刘爱兵的前妻回忆,刘有记日记的习惯,日记里面记载了大量刘爱兵老家村邻间的恩怨——如果有哪一天不想活了或活不下去了,他首先要完成的事情就是要把他们杀掉。
这一系列的非常例子,正好与司法鉴定得出的刘爱兵有偏执性人格障碍相匹配。
被抛弃的杀人预兆
和邱兴华和郑民生他们相比,刘爱兵是幸运的,因为前者被普遍认为是“精神病患者”在未经精神鉴定即被处死刑。而被刘杀害的13个生命就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