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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游明文规定导游不得强迫游客购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0日08:06  新闻晨报

  □记者 李宝花

  晨报讯 湖南游客香港旅游时被强迫购物及猝死事件,引发了香港游市场一场“地震”。对此,香港旅游业议会发出最新指引,要求即日起香港地接社的导游必须在内地旅行团抵港后立即派发行程表,行程表应该有行程细节的详细资料、所有自费活动收费信息、旅行社及导游的信息等,并且列明导游不得强迫旅客购物。本市旅行社人士表示,根据这一指引,内地游客到港后将对接下去的行程一目了然,并不再被强迫购物,新规或将对市面上的香港游线起到洗牌作用。

  香港旅游业议会在发布的最新指引中规定,内地旅行团抵港后必须立即经导游向每一名旅客派发行程表,行程表包括旅行社和导游信息、行程内容、收费项目、旅客须知、香港相关服务热线电话5个部分。其中,行程表中需清楚列明行程中的膳食、住宿、交通、游览、旅游、购物行程和时段等详细资料;必须清楚列明所有自费活动的收费、服务费及其他额外收费项目的详细资料;必须包含“凡经旅行社安排到登记店铺购物的旅客,导游不得强迫旅客购物,也不得强留旅客在登记店铺之内”这样的字句。香港旅游业议会还表示将研究引入扣分制,惩处违规旅行社,一旦出现严重个案将会吊销该旅行社或导游牌照。

  对此,本市旅行社行业人士认为,这一新的规定将对香港游线路进行洗牌。一旦导游不能强迫游客购物及在购物店内停留,目前市面上标价在1000元上下的零负团费香港线路将无法赚取利润,一些真正注重游客体验的纯玩团则可能获得更多份额,这有利于促进香港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但这个规定主要是针对香港接待旅行社提出,对于内地游客来说,更重要的是在报名预订时和出发前,也应该从组团旅行社得到这些信息和承诺。”携程旅行网旅游业务总监唐一波认为,组团社是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应该为旅游服务质量负主要责任。只有吃、住、行、游、购、娱等细节全部透明公开,才能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从而在出发前就避免强制购物和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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