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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6月22日快讯(记者赵明明 侯艳)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今天(22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进一步畅通民主评议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的退出机制,将愿条款中的村委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应对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应对启动罢免程序”修改为“其职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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