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蔡靖骉):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再次审议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在作修改情况汇报时表示,在实践中时常发生举报人的有关信息透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因此,对举报人的保护应该更加严格,应明确对举报的处理程序以及泄密的法律责任。
据此,新修改的草案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
草案还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条款,并明确了泄密的法律责任。草案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泄露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