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 今天上午,大兴袭警案主犯胡雨,被北京市一中院依法执行死刑。4年之前,胡雨因盗窃案发,在驾车逃跑时撞死了前来拦截的民警吴宝山。
在法官宣读完死刑执刑令后,胡雨表情平静地对法官说:“我想见父母。”得知已经过了申请刑前会见亲属的期限后,胡雨叹口气称:“我最对不起的就是父母。”
2006年作案之时,胡雨只有19岁,他的同伙是6名河南固始县的老乡,最大的才23岁,最小的只有19岁。2006年1月12日凌晨1时许,胡雨与凌才然等人驾驶盗窃来的金杯牌面包车,到大兴区旧宫镇四队颂华联成回收购销中心盗窃散热器片时,被事主发现,他们就用砖头向事主投掷。在事主报警后,胡雨驾车载其他几人逃跑,当行至旧宫镇旧忠路东侧石子路时,大兴公安分局红星派出所民警吴宝山(男,殁年47岁)等人接警后拦截,胡雨等人将吴宝山撞倒后逃跑,吴宝山因创伤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事后,吴宝山被追认为中共党员、革命烈士,并被追记个人一等功。
当时和吴宝山一起执行抓捕任务的警官说,2006年1月11日晚,他和吴宝山带着4名协警员,驾驶一辆金杯车在管界内治安巡逻。12日2时许,所内值班民警说有一伙人在旧宫废品大院盗窃。车组接上报案人由西向东驶上去废品大院的土路时,迎面驶来一辆白色金杯面包车,报案人说就是这辆车,对面车急速后倒,将车头掉向东南。吴宝山下车站在车前,让对方下车检查,但那辆车加大油门,快速从巡逻车侧前冲出去,吴宝山被撞了出去,趴在车前路中间的地上。吴宝山当时身穿警服,戴着警用大檐帽。
而在受审时,胡雨一直辩解说他不是故意撞死吴宝山,他说:“我没有撞吴宝山,只是‘剐’上了他。”他说自己当时没有看见吴宝山,只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地方牌照车。
对于胡雨的辩解,市一中院认为,目击证人及其他盗贼的供述均证实,吴宝山站在胡雨所驾车右前方,胡雨猛加油,迅速驶出将吴宝山撞出。根据《尸体检验报告》记载,吴宝山胸部大片状皮下出血,胸骨横断骨折,双侧肋骨多发多段骨折,胸主动脉断裂,肝脏、脾脏及右肾破裂,符合胸腹部受到巨大钝性暴力作用形成,所以胡雨是明知警察站在车前,为逃避罪责抗拒抓捕,不计后果猛加油门驾车将警察撞倒后逃跑。
此外,法院还查明,在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间,胡雨等人或单独或结成团伙共同实施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犯罪10余起。
一中院认定,胡雨为抗拒抓捕驾车撞人,并致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据此,该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胡雨死刑,其他6名同案犯则分别获刑15年至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