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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规定预备役军官退役时可获褒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2日14:15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常红 贾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22日在京开幕,审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在向会议作说明时表示,这次修改预备役军官法,以健全和完善预备役军官制度、进一步提高国防动员能力为目标。据了解,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对预备役军官的褒奖内容,规定预备役军官退出预备役时,根据其服预备役的时间和贡献,颁发荣誉证章。

  据介绍,通过国家法律对预备役军官在服役期间所做贡献进行褒奖,有利于激发他们履行兵役义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也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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