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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接受虚假发票报账149.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3日22:56  审计署网站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以下简称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署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署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6734.0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54 461.03万元;新闻出版总署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9758.6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6 975.4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预算支出共计84487.1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7.41%。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15.97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2.98%,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139.96万元。上述问题对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较好地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拨代支导致多计项目支出2240.60万元。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在将73个项目或课题经费共计3180.66万元拨付给执行单位时,直接计作支出。这部分经费至2009年底结余2240.60万元。

  (二)动用以前年度结余2592.25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将以前年度结余39.80万元用于“机构运行”支出,2552.45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超支部分。

  (三)接受虚假发票报账149.9万元。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的报账凭证中,有业务真实但凭据虚假的发票432张,金额共149.9万元。其中,本级29.66万元,信息中心120.24万元。

  (四)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支出332.09万元。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购买电子保密柜、支付窗帘加工制作费和广告宣传费等支出332.09万元,均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五)未归还所属单位垫付资金35万元。

  2009年,所属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为新闻出版总署垫付读书活动支出35万元,并在该研究所“事业支出”中列支。

  (六)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中华版权代理中心和人民出版社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分别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7.42万元和178.32万元,用于项目支出。

  2.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以“物业管理保洁费”、“劳保用品”、“食品款”等名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7.55万元,用于为该中心职工购买购物卡。

  3.2009年,所属信息中心将新闻出版总署拨付的项目经费82.92万元用于基本支出。

  4.2009年10月,所属教育培训中心未经政府采购,支出19.88万元购买1台轿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今后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对使用虚假发票报账和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认真纠正;对未归还所属单位垫付资金的问题,要求全额归还,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中心追回资金,并调整会计科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信息中心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信息中心调整会计科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总署应严格预算管理,按项目执行进度和实际支出拨付资金,并严格监督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促进所属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成立了5人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多计项目支出的问题,准备对委托项目和课题进行清理;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规定今后没有支出预算的一律不予支出,需要调整预算的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对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已更换为符合规定的发票195张,金额105.23万元;对未归还所属单位垫付资金的问题,已于2010年5月全额退还给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对机关服务中心虚列支出的问题,已于2010年5月从领取购物卡的职工的工资中扣回。此外,新闻出版总署还完善了费用报销、外事礼品采购和管理、会议和会议费管理、租用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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