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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动用部门机动经费82万未报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3日23:01  审计署网站

  国家宗教事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宗教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宗教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宗教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09年,宗教局在“应急工作经费”和“互联网管理”等项目中列支240.83万元,用于未列入预算安排的局政务内网改造等支出;在局本级7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275万元,用于补助地方宗教工作部门;所属培训中心在“购置办公设备及常年培训费”项目列支23.39万元,用于局机关食堂购买厨房设备支出。

  (二)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或多发放津贴补贴378.74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宗教局未报经批准,在“行政运行”支出中列支全体在职人员“加班费”94.95万元(每人每月300元),其中2009年33万元;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宗教研究中心、培训中心自定标准违规多发放在职人员津贴补贴283.79万元,其中2009年109.18万元。

  (三)动用部门机动经费82.75万元未报财政部备案。

  至2009年底,宗教局未报财政部备案,将“部门机动经费”项目预算82.75万元全部安排了支出。其中,违规提取工会经费12.88万元。

  (四)部分所属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395.02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内部招待所、培训中心及局机关食堂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金额共计395.02万元,其中2009年70.8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其中补助地方宗教工作部门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研究解决;对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或多发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停止发放;对动用部门机动经费未报备案的问题,要求补办备案;对部分所属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严格财务管理,加强报账凭证审核,并索要正式发票替换虚假发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宗教局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严格按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规范和加强对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的监管,避免虚假发票报账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宗教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宗教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本级扩大范围支出、从部门机动经费中提取工会经费的问题和所属培训中心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账目;对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的问题,已停止发放。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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