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侨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侨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侨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组织和实施本单位预算。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09年底,侨办2007年度预算中安排的“北新桥海棠院更新改造”项目资金70万元,仅支出10.51万元,形成净结余59.49万元;2008年度和2009年度预算中安排的“离退休干部用房修缮”等4个项目资金510万元,仅支出65.34万元,形成结转资金444.66万元。
(二)扩大范围支出92.5万元。
2009年,侨办在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工作项目经费中,安排补助地方支出92.5万元。
(三)未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
侨办代编的机关服务中心年初预算中,未包括其事业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部门决算(草案)中也未包括其资产、负债及部分收支。其中,2009年少计资产4230.74万元、负债190.14万元、事业收入449.80万元、事业支出1050.76万元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0万元。
(四)所属2家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57.18万元。
2009年,在侨办所属华文学院、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35张,报账金额合计57.18万元。
(五)所属中国新闻社存在的问题。
1.至2009年底,该社2001年安排的购置住宅项目预算1000万元仍未执行,造成资金结余。
2.至2009年底,该社投资的7家企业资产和负债总额分别为4692.64万元和3595.29万元,但该社未汇总编制这些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将净结余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对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未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重新索取真实发票,并加强对发票的审核把关;对中国新闻社未按规定汇总编制对外投资企业决算报表的问题,要求责成该社汇总编制,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侨办应进一步增强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对所属单位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侨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侨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慢的问题,已将净结余59.49万元纳入2011年度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提出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预决算不完整的问题,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已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已将大部分虚假发票退回更换;对中国新闻社未按规定汇总编制对外投资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问题,该社提出将待被投资企业纳税申报完毕后,汇总编制其财务决算报表,并报告国有资产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