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6月24日讯(记者陈晨通讯员李迎春)一男子在购买彩票过程中突发奇想,决定自己设庄博彩,没有想到却把自己“博”进了班房。近日,任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何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汶上县某单位职员何某是名博彩爱好者,经常购买彩票,为了提高中奖率甚至研究起彩票运行规律。2008年,在一次与彩票站人员交流中,何某突发奇想,觉得与其买彩票不中,不如自己坐庄发行彩票。随后何某买来几台电脑就开始操作博彩。他先是以给投注站高于国家返利的形式作诱饵向各福彩、体彩投注站推销其私彩,后又以优化中奖号码、提高中奖奖金的方式诱使彩民购买其私彩。自2008年2月起,何某通过网络、电话投注的方式,自行联系投注点,接受彩民投注、兑付奖金,累计收受资金58万元。不久,接到群众举报的彩票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将何某抓获,并没收相关博彩设备。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以牟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利用国家体育彩票、福利彩票为参照,坐庄收受他人投注并兑付奖金,严重扰乱了国家彩票的市场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何某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