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卫敏丽)记者28日从民政部救灾司获悉,为切实保障玉树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受灾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已下发通知,部署青海、四川两省玉树地震灾区的困难群众后续生活救助工作。
据介绍,后续生活救助期间,国家将向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要求,灾区省份要根据救助对象的生活困难情况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家庭和重伤残者家庭人员的补助标准。今年10月中旬后续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对于生活困难仍需救助的灾区群众,可区别不同情况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同时,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及时将补助金和救济粮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要切实加强困难群众补助金和救济粮的管理使用,严禁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