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靖/报道
本报讯 即日起至7月25日期间,我省将在全国范围内招聘55名执业医师到我省乡镇卫生院工作。招聘执业医师的聘用期限为5年,受聘医师在聘任期间,国家和省里为每人每年补贴2.5万元。
乡镇卫生院
严重缺乏卫生人才
昨日,省卫生厅召开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启动部署会。记者了解到,我省目前基层卫生人才严重缺乏,人力资源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农村卫生服务的需求。从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从2010年起,用5年时间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试点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2009-2010年度计划招聘55人。
每人每年补贴2.5万元
即日起至7月25日,我省将在全国范围内招聘55名执业医师到我省乡镇卫生院工作。凡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做贡献,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包括未注册的人员和退休人员,已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医药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65岁以下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具有临床、口腔、中医、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者,招聘执业医师的聘用期限为5年。受聘医师在聘任期间,国家和省里为每人每年补贴2.5万元,用于招聘人员的工资收入。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未能完全履行规定服务时间的招聘执业医师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录取人员公示
接受社会举报
招聘工作按照申请和确定计划、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确定人选、签订合同、集中培训、注册上岗、 核拨经费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在省实施方案正式批准后的3个月内完成。录取人员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举报。
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期间,原则上不能申请离开项目服务岗位。除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原因,招聘执业医师擅离职守达7日以上的或擅自终止合同 的,视为违约。对违约的招聘执业医师作如下处理:(1)取消服务资格;(2)停发其违约后的生活和交通等补助;(3)取消享受相关政策优 惠的资格;(4)记入个人服务档案;(5)按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聘任期内
优先安排进修或培训
招聘执业医师5年聘任期内,应优先安排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或培训。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执行乡镇卫生院人员晋升职称的相关政策,按国家规定享受各类假期,期间生活补助照发。招聘执业医师的户口可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根据本人意愿,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或原管理渠道保持不变。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期满,其项目服务档案和党团关系直接转到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报名时间:6月30日-7月30日,各地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8月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面试:笔试通过人员面试时间待定;
●体检:面试结束后一周内,组织等额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体检的,按考试考核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名单,在“吉林省卫生厅网页”及市(州)卫生局网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网站与报名地点: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吉林省卫生厅网站”(网址:http://www.jlws.gov.cn/)下载相关表格到指定地点报名。
●咨询电话: 0431 -8272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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