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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规定汽车尾气超标将暂扣行驶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1:21  红网-潇湘晨报

  昨日,《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我省第一条简易工况检测线也在长沙市机动车检测站正式运行。从7月到10月,长沙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机动车尾气超标将被暂扣行驶证。本报记者储文静 实习生喻赛 长沙报道

  “1 辆轿车1年排放的污染物比其自身的重量还大3倍。”据了解,长沙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在大气环境污染物中的分担率逐年提高。“《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全面实行国Ⅲ排放标准后,预计我市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可削减3.16万吨。”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建表示,条例的实施,至少可以提升长沙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一个百分点,有效落实“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

  行驶6年以上车辆每年进行一次监测

  昨日上午,我省第一条简易工况检测线也在位于开福区芙蓉北路的长沙市机动车检测站正式运行。记者看到,检测线现场一共有5条检测通道,由专业的引测员来驾驶车辆,检测人员将尾气探头插到排气管中。待开车运行后,车辆左前方的尾气分析仪显示器便开始显示检测的结果,不到两分钟,检测报告就可以从检测线上直接打印出来。

  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建告诉记者,所有机动车,行驶6年以内需每两年进行一次尾气监测,6年以上车辆每年都要进行一次监测。目前,长沙市民可在长沙机动车监测站、望城县机动车辆监测站、安顺监测站进行简易工况检测。不久长沙市将出台相关细则。据介绍,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上,长沙将引进“遥感检测”技术,能够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施快速检测。

  机动车尾气超标将被暂扣行驶证

  从昨日开始,长沙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由公安交警和环保执法人员共同组成道路流动巡查执法小组,发现市区道路上行驶的持续排放黑烟的尾气超标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暂扣其机动车行驶证,并录入车辆违法管理系统,由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治理和检测通知单,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治理,凭环保排气检测合格证明到公安交警部门领取机动车行驶证。逾期未进行维修治理和提供环保排气检测合格证明的,禁止上路行驶,违者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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