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王颜通讯员张刚)一女子怀孕时被亲戚踢致流产,该女子一直怀恨在心,将老鼠药投放到了这个亲戚家的酱油和醋桶中。男子及家人食用后,一人死亡,五人出现不同程度中毒症状。6月30日,这名女子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9年12月12日,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岱宗坊派出所接到泰前街道办事处某村张某报警称,家中六口人不同程度地出现尿血、牙龈出血等症状,怀疑被人投毒。次日,张某的大儿子张某某因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泰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对多名被害人共同居住环境中的食品、饮用水及死者张某某的静脉血等进行毒化检验,确定这是一起投毒案件,并最终将陈某列为重大嫌疑犯,随后将陈某传唤到公安局进行审问。
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被告人陈某是被害人张某某之妻的娘家侄媳妇,陈某与张某某的父亲张某于2004年开始相好。2004年,陈某怀了孕但张某的家人不知。张某的儿子张某某与陈某因某事发生矛盾时,踢了陈某并导致陈某流产,陈某一直怀恨在心。陈某得知张某某的妻子怀孕后,于是产生了向食物中下鼠药让张某某的妻子中毒流产的想法。2009年11月初,陈某趁机将预先购买的灭鼠药投放于张某家厨房的酱油、醋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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