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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增城亿元土地诈骗案主犯提出申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4日23:26  民主与法制时报

  增城亿元土地诈骗案全景图

  2006年,审计署在广东增城查处一起亿元土地诈骗案,震动全国。此后两年,包括9名官员在内的一系列嫌疑犯陆续归案。2009年至今,这些案件分别宣判,主犯梁培堃被判20年徒刑入狱。近日,本报独家采访到事件多名核心人物,得以描绘出一幅清晰完整的事件全景图。

  □本报记者

  田加刚 发自广东增城

  “不知道,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2010年6月30日,在广州增城市荔城街道办,党政办负责人对记者提出的问题,连续说了10多个“不知道”,他说,除了报纸上公布的事情,他什么也不知道。

  时隔4年,增城的官员们对发生在城区的这宗亿元征地诈骗案,依然讳莫如深。

  但对于涉案的3000多亩土地来说,仿佛仅仅是时间停滞了4年,之后一切如故。2004年,香港李嘉诚旗下和黄集团准备在增城荔城街道办购地数千亩,建设大型住宅区。征收如此大面积的土地按规定需要报国务院审批,增城市政府为了走捷径,就采取“回收闲置土地”的方式向“和黄城”项目供地。市政府以1.26亿元从梁培堃的企业回收3000亩“闲置”土地后,以3.2亿元的价格出让。实际上,这些土地并非“闲置土地”,全部是向村民新征收来的。2006年和黄城正准备动工时,土地问题被审计署查处,项目由此搁浅。

  今年6月,本报记者在增城规划部门采访时获知,和黄城大型商住项目在2006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至今有效,正在重新办理规划许可证,近期将动工建设。当初非法征地,历经多年也补办了相关征批手续。

  同在6月,狱中的主犯梁培堃向检察院等机关寄出举报信,指这起诈骗大案另有黑手。

  小职员跌进职场陷阱

  据介绍,梁培堃的“土地诈骗”简单说就是以新征土地冒充闲置土地,而闲置土地又是早期征用而来。因此,需要伪造大量的早期征地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一部分有关部门自己制作,另一部分是梁培堃指令公司的3个职员做的。

  赖翠玲是个“80后”女孩,家在农村,初中毕业后学了一些电脑技术。2003年9月,梁培堃的增城金徽房地产公司招聘电脑文员,22岁的她应聘进入公司,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月薪1500元。2003年10月,梁培堃叫她在电脑上打印十几份文件,有的还要求复印。梁本人不怎么会使用电脑,只会在电脑上打打牌,看看新闻。

  按照老板的要求,赖翠玲很快完成了工作。这些文件包括增城市发展计划局的立项批复、征地申请报告、征地协议、规划许可证等。赖翠玲不知道做这些文件有什么用处,只是按照老板的指令及现成的模板,照葫芦画瓢交差。

  这项简单的工作,如今成了赖翠玲抹不去的噩梦。2007年5月17日,赖翠玲被增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检察院指控她构成“诈骗罪”,是梁培堃亿元土地诈骗案的共犯。广州中院一审,认为不构成诈骗罪,而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决下达时,赖翠玲已经在看守所里关了一年三个月,上午拿到判决书,下午她就被释放了。赖翠玲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出来后赖翠玲发现找工作已很难,她成了“有案底”的人,企业都不愿要她,她最怕拿身份证出来。现在她在一家制衣厂打工,月工资只有1000元。

  跟赖翠玲遭遇相同的是她的同事陈韦,同样是帮老板伪造公文,同样被指控为诈骗共犯,同样没有因此获得过任何额外的报酬,同样最后以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略有区别的是,陈韦是公司的会计,做文件本来不是他分内的事。

  崔德荣认为3个职员中,他最冤枉,因为他做的事并不比别人多,同样的罪名却被判了3年实刑。他估计跟他入职早有关,1999年公司刚成立他就进来了,待遇也高一些,工资2200元。但从判决上看,他的同事获得轻判的原因是有投案自首情节。

  崔德荣在看守所呆了整整3年,今年3月18日才被放出来,目前无业。对于当时参与伪造文书,他还是有所觉察的。梁培堃让他做的事情主要是填表,以及用刀片、橡皮擦涂改资料,他问老板做这个干什么,结果是挨一顿骂,“叫你做你就做,问那么多干什么”。崔当时还有些不安,但他随后发现,荔城街道办和国土所对于伪造这些文书心知肚明,甚至参与造假,他就放心了,认为这都是政府行为,不会有什么事。

  广州市检察院以诈骗共犯对3个小职员提起公诉,而广州中院2008年8月一审判决他们都不构成诈骗罪,全部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跟梁培堃同时判刑的,除3个职员外,还有两人,一个是被征地村的村支书,一个是小组长。他们的土地被征用了,由于在征地协议上签字,他俩都被指控为诈骗共犯,而最终被判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他们判得更重,都是7年有期徒刑。

  如今,3个小职员对于自己被判刑没有太多怨言,但认为很不公平。他们说,同样是造假文件,荔城街道办和增城国土局没有人因此判刑,即使受贿也只判缓刑。

  众官员被动入局

  梁培堃骗取亿元土地补偿的手法拙劣、简单,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最终能够成功,离不开大批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合。按照法院终审判决的认定,有9名国家工作人员接受梁培堃贿赂,一路绿灯,为其造假大开方便之门。

  这种集体腐败是很罕见的,而《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调查发现更深一层原因是:这些公务员,在开绿灯放行时,更多的是由于下级被迫服从上级,当接受上层领导指令后,不得不违反原则参与舞弊。

  荔城街道办分管国土、规划的副主任郑健明是一个关键人物。2003年5月,他从负责招商引资的外贸局,调任荔城街道办。9月,他找到梁培堃说,香港和黄集团准备落户荔城,但土地不够,问他有什么办法解决。梁说,他手上有几千亩土地,但手续不全。2004年,郑再次找梁协商说,政府决定使用他手上的土地,立项和规划由政府出面协调,有关内容和面积要梁自己去改动。由此,一个涉及金额巨大的造假事件拉开帷幕。

  造假中,倒签日期、补办批文等都由郑健明先示范,梁培堃再依他的指示去办。而组织协调、红线图、立项批复这些事项,都由郑直接操办。案发后,郑健明逃亡,至今没有被抓获归案。

  造假涉及政府部门的第一道环节是发展计划局的“立项批复”。2004年时,梁培堃找到增城计划发展局钟局长。钟一看要补办多达29宗土地的批文,认为会有大麻烦,不同意。郑健明即致电说,荔城机构改革,原有资料遗失了,荔城街道办可以出具证明文件。钟局长最终同意,吩咐投资科的科长为梁补办27宗地的立项批复,并将时间倒签到1996年、1997年。

  造假第二道环节是红线图,国土局地质测量队负责此事。据测量队队长汤廖文讲,2004年时,郑健明和梁培堃一起找到他,要求将出图日期倒签为1996年或1997年,汤不同意。这时,国土局局长张俊雄告诉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让增城多拿些地,要他照郑的要求办理。汤随后吩咐业内组长聂灿权出图,并将出图日期改为1996年。

  接下来是伪造“建设用地批准书”。据增城国土局工作人员陈秋满讲,当时用地科科长周扩洪将他叫到办公室,指着一大堆档案资料,要他将这些档案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打印出来,并特别交代出证日期要参照“用地申请表”(系伪造)最下面市政府批示栏的时间退后填写。陈未做任何质疑,直接执行了科长的指示,共打印22宗地的证,均为假证。

  此外,还有众多配合造假而使梁培堃得逞的政府人员,他们分别出现在批复、出证、征地等10多个环节,但事后,他们都没有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受到刑事责任追查的官员共有9人,因为他们接受了梁培堃的贿赂,接受贿款总额391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为荔城街道办主任黄士峰,受贿金额305万港元。

  国土局工作人员参与舞弊造假,大多跟局长张俊雄的直接指示有关。据检察院指控,2003年6月至2006年6月间,时任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的张俊雄,违反用地申请须报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在明知增城市1999年1月1日后没有土地审批权、用地单位使用1999年以前的增城市政府用地批文且未缴交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情况下,叮嘱下属为使用虚假报批手续的用地公司办理了22份《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倒签核发日期,致使2000亩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后来又签发文件回收了上述土地,因此构成滥用职权罪。2008年5月,法院对张以滥用职权罪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政府的双面角色

  2006年,审计署查处了梁培堃导演的这宗涉案金额过亿元的征地诈骗大案,对于广州增城市政府来说,既是这宗诈骗案的受害人——支付了1.26亿元的闲置土地回收资金给梁培堃,又是这宗案件的受益人——获得了3.2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并最终成功引进香港和黄集团项目。

  如果不是征地补偿费用引起当地村民不满,这起诈骗案可能一直隐瞒下去。2006年,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在广州市开展土地出让金审计试点工作,不久就收到关于这起诈骗案的举报信。审计署调查后,做了一份“审计要情”报国务院,获得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由此,一宗特大土地诈骗案浮出水面。随后,增城市公安局具体负责侦办该案。该案2007年经媒体披露后,震动全国。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梁培堃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行贿罪,2008年8月,广州中院一审宣判,梁培堃犯诈骗罪、行贿罪、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梁培堃不服上诉,2010年2月,他在监狱中收到了姗姗来迟的终审判决,广东高院认为,梁培堃犯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本应依法严惩,鉴于被伪造使用性质、用于骗取土地补偿款的土地,最终仍能经有关部门经过正当途径合法使用,而赃款也得以控制,挽回了一定损失,因此酌情从轻处罚,最后宣判,梁培堃犯诈骗罪、行贿罪、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梁培堃如今在英德监狱里服刑,今年6月他从监狱里寄出申诉及举报信,本报记者独家获取了这些信件内容。

  信中说,增城市政府明知没有足够的地块供给“和黄城”开发,故意将涉案土地认定为“闲置土地”并回收,这是增城市主要领导做出的错误决策,而这也是导致案件发生的前提条件。梁培堃在事件中,实际上只是起了配合作用。对于1亿多元的犯罪金额,申诉信说,公司获得的补偿款为1.2亿元,但支付给财政所的土地出让金、青苗补偿、土地补偿,再加上投入的开发资金,也达到了1.2亿元,实际所得利润是入不敷出,还拖欠银行一千多万元贷款没有偿还。

  梁培堃称,本案拍卖给“和黄城”项目的土地涉案总额3.2亿元,依法要市级机关侦查,增城市公安局作为县级市的当地基层公安局,不享有侦查权。“和黄城”项目是增城市政府牵头引进的,由增城市公安局侦办本案,肯定不会查证市政府牵头违法违规将新征土地变为闲置土地回收的问题。

  梁的辩护律师说,事实上,案件中有很多政府主导做假的证据,但公安机关并没有调查核实。他打了个比喻:“这起诈骗案可以比喻成一个棋局,公司职员相当于棋局中的小兵小卒,国土局、荔城街道办的官员们相当于车马炮,他们冲锋在前,并为实现主帅梁培堃的目的服务。但是,更重要的是,增城市政府是这个棋局的布子人,没有政府的大手在背后强力运作,任何一粒棋子也不可能走动一步。”

  发稿时记者获悉,广东省高级法院对梁培堃的申诉,已经立案,正在审查是否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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