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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市政府超标排污被开70万环保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01:56  红网-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 西安市政府近期收到一张由省环境保护厅开出的40万元罚单,同时收到这种罚单的还有宝鸡和咸阳市政府,这三个城市因向关中地区“母亲河”渭河超标排放污染物,被罚交纳70万元“环境补偿金”。据悉,将“环保罚单”直接下达给一级政府,甚至对省会城市也“不留情面”,这在陕西前所未有,在全国也屈指可数。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孝廉李孝廉说,2009年,渭河干流的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到2.09,实现了消灭黑臭的目标,但渭河仍是陕西污染最严重的河流。面对渭河治污窘境,今年初,陕西省开始在西安、宝鸡、咸阳和渭南4市开展地表水生态环境补偿试点,通过“奖优惩劣”的曝光机制,为地方政府戴上环保治污的“紧箍咒”。

  李孝廉说,按照“环保考核”新规,陕西省环保部门每月对各市考核断面的水质进行监测。当出境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高于控制指标时,省财政厅将向相关市政府收取污染补偿金。根据2010年前4个月的监测考核结果,西安、咸阳、宝鸡接到了“环保罚单”。

  一直稳坐全省经济“头把交椅”的西安,没想到自己也坐上了排污受罚的“头把交椅”。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收到省环保厅“罚单”的同时,西安市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任永凤说,“罚单”开出之后,西安市迅速查找原因,发现造成月度污染物浓度超标的主因,是渭河支流新河沿岸的一家精制绵企业和一家淀粉企业超标污染排放,目前这两家企业都已停产进行限期整改。

  近日西安市将针对所属区县出台渭河生态环境补偿方案,不仅严把项目审批关,有效控制新增排污量,还将对现有水体污染超标地方实施严格处罚,确保渭河出境水质达标。据悉,咸阳、宝鸡两市也正采取类似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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