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联合民政部就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下称老年法)将到地方调研。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意味着老年法的修订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本报记者获悉,鉴于我国社会照料服务近年发展迅速,急需法律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为此,老年法修订稿专门新增一章,对“社会照料服务”的主要内容、发展机制、保障措施等做了相应规定。
现状
现行法律难以解决问题
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超过了10%,按照国际标准,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开始进入老年型。
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亿,占总人口的12.5%,今后将继续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
预计到2015年,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亿,约占总人口的 14%,到 2050年将超过4亿,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将超过30%。“老龄化的加速给我国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压力,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需要保护的群体,队伍越来越庞大。”老年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老年研究所姚远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还表示,现行的老年法已严重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因此,对其修改实施落实迫在眉睫。
重心
“依靠家庭”到“社会照料”
记者获悉,老年法的修订过程中删除了“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的规定,强化了老年人居住权和房产权益的保护,增加了禁止对老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规定。
修订稿贯穿了加强政府责任这一基本思路,强调政府健全老年人权益的各项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主要责任。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高龄化和老年人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家庭照顾资源不足,对社会照料的需求日益增大,获得社会照料服务越来越成为老年人特殊而重要的一项权利。鉴于此,修订稿新增了“社会照料服务”一章,就社会照料服务的主要内容、发展机制、保障措施等做了相应规定。
姚远认为,就目前社会发展情况看,依靠家庭照顾老年人很困难,社会必须要负担起它的责任。“社会对中龄老人和高龄老人是有不同的责任的。对于高龄老人来说,长期需要照料,家庭很难支持。另外,75岁以上尤其是女性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就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姚远说。
强化
拟给80岁以上老人发放补贴
早在今年4月份,就有民政部官员表示,今年民政部将统一高龄养老津贴制度,全国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津贴。这是否意味着“亟待”修改的老年法会将此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有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呢?
根据现有老年人优待政策法规,对80岁高龄以上老人普通实施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但其依据主要是各地出台的专门性老年人优待政策法规或老年法实施办法(条例)。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都对本地涉及老年人优待的有关政策法规中确立了对10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补贴制度。
姚远认为,以80岁为界限发放高龄补贴并非应该写到老年法里,“这只是个原则,还要根据各个省市具体地区的经济财力来决定。”
文/记者温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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