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北京钉子户盘踞闹市7年调查:曾拒绝100万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01:46  华商网-华商报
北京钉子户盘踞闹市7年调查:曾拒绝100万补偿
  原来的尚家楼村已被改建为高档小区,高楼的业主个个身家数百万元,而原住户张长福仍坚守在马路当中的平房中

北京钉子户盘踞闹市7年调查:曾拒绝100万补偿
  房产所有人张长福从自家房前走过,按照他的说法,政府应该补偿他600万元■本报特派北京记者 张宏伟 文/图

  央视《新闻1+1》一则报道,让北京市民张长福出了名:他的一处房子地处繁华闹市,却破烂不堪。周围高楼林立,脚下8车道穿越。张家的房子如一个孤岛,岿然不动,来往车流行至此处都被迫“挤压”分流。

视频:北京钉子户占马路3年 房主想拆无人管 来源:CCTV新闻频道

  网上传闻张长福一度苦苦央告“求求你,拆了我”。网友一片鼓噪:一方面盛赞此为“温柔拆迁”,尊重私有产权范本;一方面又指责开发商见利忘义,因地方太小无开发价值,竟甘愿给首都贴块“补丁”。本报记者调查发现,“被钉子户”问题远非1+1=2那么简单,除了张氏兄弟俩外,这里至少还有3家坚守在此,等待拿钱走人。

  您不妨先做个假想:在首都北京连接三环到四环的通衢大道上,有人把茶几摆在中间双黄线上,北向四车道上放台电视机,南向四车道上横张沙发,然后坐在沙发上,一手端小酒,一手捏着茶几上的五香豆,抿着小酒,看着世界杯比赛,而熙攘的车流行至此地不得不绕行。这个人是什么人?

  没错,这个人叫“牛”人!再假设这个人旁边床凳、冰箱空调等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还有四面墙壁,还有简陋屋顶,屋门之外还有铁栅栏门,栅栏门外四面八方都是新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来往车辆都得绕着他家院墙多走半个圈。这又是什么人家?

  您又猜对了,这是央视新闻频道刚刚报道的北京最牛的“被钉子户”。

  20年来频频遭遇征地搬家

  张长福就是这个“牛”人。“都说我是老红军的后代,那是瞎扯。我父亲就是土生土长赶大车的,咱要有本事,他们早就求着我搬了。”7月4日傍晚,沙发上的张长福一边喝着小酒一边说。一旁小他14岁的妻子带着川味普通话插言道:“咱也省得住这儿,遭人家骂。”“那叫指责,知道不?”老张特意纠正妻子,“都7年了,现在成了新鲜事,我也成了新闻人物。网友也来过五六个,美国人、苏格兰人也有,都是国际村里住着的,来问情况。”

  负责曙光西路建设的项目部还没有撤离。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张氏兄弟的房子不仅占了大马路,更影响了地下管道和线缆的铺设。“当初北京举办奥运会那么大动静都没有拆得了,还是区里花钱给四周修了高墙遮丑。其中原因肯定非常复杂。”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速,巨大的“拆”字无处不在。按理说,北京市民张长福遇到拆迁并不奇怪。

  张长福祖辈三代都是太阳宫乡西尚家楼村人。25年前,张长福和弟弟张长友在村里申请了宅基地盖房,门牌号为尚家楼2号。张长福说,这是他第三次搬家,第一次是北京客车四厂征地,村里将他迁到南头;没过几年,水暖四厂再次征地,他又被安置在现在的位置。“老爷子在我21岁的时候就死了,我也是那阵儿结的婚。那时候5间房不值钱,这块都是棒子(玉米)地、麦地,也不会有人到这儿租房。1986年才开始盖楼,还有机器在工地上搅拌水泥,哐里哐当,吵着呢。”

  张长福说,前两次搬家没花他们自己一分钱,都是村里给盖的房子。20多年过去了,西尚家楼村村民已从农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原来的村子现在没有了。旁边的高楼大厦叫国际村,由于房价暴涨,如今国际村的业主们个个都是身价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张长福:有一米算一米,得补我600万元

  太阳宫地区在北京三环到四环之间,地理位置优越,距亚运村3公里、距燕莎2公里,是北四环内仅存的大规模建设用地。由于升值潜力巨大,此处的房价由5年前每平方米8000元,迅速攀升到如今的30000元以上。

  而张长福之所以在此“盘踞”7年之久,房价的急速上涨也是原因之一。按照张氏兄弟的话说,2003年底村里拆迁,开发商曾提出给哥俩每人45万元补偿款,“按照当时优惠回购房价格,这笔款可买两套两居室。而现如今,一套两居室就得200万!”

  根据太阳宫乡政府当年的拆迁政策,凡自愿选择回购新纪家园的被拆迁人,可享受均价4239元/平方米优惠价。当时该楼盘最低价3850元/平方米,最高4500元/平方米。而如今该楼盘的市场单价已涨至22000元以上,在尚家楼村原址上盖起的国际村,其房产市场单价更已超过30000元。

  张长福宅基地面积是多少?张的答复是一共三百七八十平方米,“这院墙里都是我的,我弟弟另外还有80多平方米”。

  张长福找出了1993年农村宅基地发证审批表。该表显示,时年36岁的张长福的宅基地总面积为153.36平方米,其方位四至为“东至宋春旺(家),西至马路,北至垃圾池,南至胡同”。

  同意拆迁的条件是什么?张长福说,“我房本上是150多平方米,按现在市价4万每平方米,也得补给我600多万,我要求不高,就是有一米算一米。”

  要满足张家要求按市价补偿,显然政府所付出的要比7年前大很多,而且牵扯复杂,比如当年的被拆迁人会闹事,觉得不公平。

  朝阳区太阳宫街道办规划科科长吕英说,如果按照现在市价,那么就侵害了村里那229户被拆迁人的利益,对太阳宫地区的拆迁是一个重大影响,不可能用乡政府将来分给老百姓家底的钱单独补他。

  但目前政府面临的窘境是,即使支付张长福600万元补偿款,却也还不见得能解决问题,因为那只是张长福开出的价码。由于张长福的四间房曾抵账给了北京市民赵某、葛某和卢某,弟弟张长友的四间房曾经卖给了本乡村民刘氏姐妹,拆迁时这几家也都要求补偿。据说今年初葛某、卢某已与朝阳区市政市容管委会签订拆迁协议,分别得到100万和120万元后走人,但赵某和刘氏姐妹仍然坚守在平房中。

  按照赵某和刘氏姐妹的说法,张氏兄弟只是这个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房产所有权人,而房屋的使用权人则是他们,拆迁人同样也应当给予他们补偿。如今,赵某的要求是得到一套两居室住宅或150万元,而刘氏姐妹则要求四套住宅。

  住户老赵:100万?我不干!

  7月4日下午,老赵将街头收废品的小金叫进了小平房,他打算把桌上那台电脑卖掉,“这房子早晚要搬,这东西放这太碍事”。

  赵师傅家与张长福相邻。1994年3月,他花五六万元从张长福手里买了4间房。当时他和朋友在村里开饭馆,由村长等人作保,和张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随后赵与女朋友葛某共同住进那4间房。

  2004年12月,张长福将赵、葛二人诉讼至法院,依据乡政府农村宅基地发证审批表,要求确认二人居住的尚家楼村2号东西厢房为自家所有。二人认为,张长福当初是将房产抵押给他们抵账,现今拆迁估价80多万,原告起诉没有道理。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均未向法院举证。法院随后判决被告赵某、葛某居住的诉争房产所有权归张长福所有。“法院不判决,我也承认这房产所有权归他张长福。”老赵说,该判决仅是对诉争房屋的确权,并没有否认他拥有使用权。

  赵还拿出了1994年3月15日签订的协议,上面称:张长福由于生活困难,多次向赵借钱急用,年久无力偿还,自愿以房产抵偿,赵得到房产后不再追究欠款。同时约定,在国家征用土地情况下,张在不影响自身利益前提下,向征地单位提供有说服力证词,房产作价归赵所有。但该协议中并未说明金额数目。

  老赵说,以前从没有人跟他谈过拆迁补偿的事,直到今年初朝阳区市政市容管委会的熊主任与他交涉,提出每人补偿100万腾房。最终葛拿了100万搬走了,而老赵不想要钱想要一套房。“您说现在100万在北京能买啥?买萝卜白菜是够吃一辈子,但买房只够买个厕所!我总不至于住在厕所里吧?”

  老赵的坚持背后还有个活榜样——对门原来有个小刘,也和他一样买了当地的房。房主后来后悔了,把小刘告到法院,小刘输了官司但并没有搬走,最后拆迁时开发商补了小刘钱,小刘用补偿款买了两套房。“您想想,两套房子现在是什么价?只给我100万?我不干!”

  刘氏姐妹:给200万?让我们住大马路?

  年届50岁的刘淑萍和妹妹刘淑荣就住在张家南边四间平房里,与张长福家最大的不同就是,刘家在房子里有一平方米大小的卫生间。

  刘淑荣说,她们姐妹俩原本就是太阳宫乡村民,“原来是四大队一小队,9代都是太阳宫人,到孩子就是第十代了”。上世纪80年代左家庄拆迁,政府给她家安置了不到40平方米住房。随着家里人口增加,1994年她们花了65000元从张长福的弟弟张长友手中买了4间房,签协议的第二天,姐妹俩就把户口转到了尚家楼村2号。

  起初几年都相安无事。2001年,张长友听到拆迁风声,就去法院起诉了刘氏姐妹。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张长友返还被告刘淑萍购房款6万元,刘淑萍腾还诉争房屋。

  刘淑萍不服判决,遂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终审判决中维持区法院关于相互退还财产的判决,但亦作出一项很关键的变更:刘淑萍逾期不腾房,则按每月三百元的标准支付房屋使用费。

  随后,张长友退还了刘家6万元购房款。刘氏姐妹认为,中院的终审判决确认了她们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

  就这样,刘氏姐妹自2001年10月起,拿回了当时购房款6万元后,依旧享有房屋的使用权,而且自2005年5月起,也不再支付每月300元的房屋使用费。

  这场官司打了7年,法院的判决书也有7份。但2003年拆迁政策却只针对房主补偿,跟使用者没有关系。

  根据刘淑荣的说法,当时跟她们同时一起来这买房的农转居村民A,也曾被原房主起诉打官司,和她们同一个代理律师,在同一个法院判决,都认定原房屋买卖协议无效。但A就得到开发商的补偿款,当时A买了一套三居室和一套两居室。“你问我为什么他家就得到补偿?人家位置好啊,开发商等着用那地儿盖楼啊,我们这个位置开发商用不上啊!”

  直到2009年7月中旬,受委托的拆迁公司才第一次找上刘淑荣的门,起初开始吓唬说:像你们这种情况给你们二三十万你们走人,遭到刘淑荣拒绝。“我们倒想不坚持,我们有地住吗?2003年50万元就能买两套两居室,我们两家应该就是四套两居室。”刘氏姐妹此种想法自然有她们的依据——与她们一路之隔的兰子、小侯夫妇,同样也是从村民手里买的不到20平方米的平房,就是因为开发商要用那块地盖楼,所以2004年底得到58万元补偿款,按当时房价买两套二居室应该没有问题。

  今年春节前,朝阳区市政市容管委会一个姓熊的主任找过她们姐妹俩,同意一家给100万让她们腾地儿,“百姓还能求什么?安居才能乐业。你给我一百万,我住大街上?我还害怕人家给我抢了呢!你想想我们能买多大房子?两家200万只能买80平方米,您说说,两家6口够住吗?”

  政府:保护合法诉求,不迁就无理要求

  自央视《求求你,拆了我!》播出后,网上出现很多讨论。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北京就是不一样,毕竟首善之区,执法的时候如果别人不愿意搬,就绕道走,体现了对私有财产权的尊重,是首都“温柔拆迁”的范本。

  实际上当下中国的拆迁大多很难温柔,即使在北京,强行拆迁并不鲜见,上述太阳宫乡地区就曾发生过多起。如2007年5月9日凌晨3点,太阳宫7户房主和15名租户被人从房中轰出,随后26间房被铲车强行推倒;2008年5月10日,太阳宫乡十字口村,几家租地商户的近四千平方米房屋被百余人拆砸,多名员工受伤。

  以上两次强拆,开发商和拆迁公司均表示不知情,公安部门对媒体表示已介入调查,但之后再没有下文。

  为什么唯独张长福兄弟的私有财产权受到了尊重?

  记者得到当年的一份《房屋拆迁通知》显示:国际村项目开发商获准的拆迁范围为:东至曙光路,西至西坝河,南至客车四厂,北至太阳宫大街,而张氏兄弟的宅基地则位于规划中的曙光路上。显然,张氏兄弟的这块宅基地基本不会影响高档小区建设,自然不会被额外花高价拆迁,当然也与双方谈不拢有关。

  就“被钉子户”问题,记者于7月5日前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地区街道办事处联系采访,但一直未得到正面回应。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也要求提交采访提纲,但问题一概不答,只提供一篇新闻通稿。

  通稿称:该道路红线内滞留户,位于北京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的代征地拆迁范围内,拆迁工作于2003年底正式启动。拆迁期间,有两户因买卖农村宅基地房纠纷,先后于2004年、2007年经法院作出判决。诉讼期间,影响了拆迁进程。之后,新纪房地产开发公司又因两个房屋权属人条件过高和6个原买房人被判定“有房时搬离”而长期滞留。政府高度重视媒体披露的问题,明确表示加快推进滞留户搬迁工作,保护合法诉求,不迁就无理要求并维护社会公平,依法按程序解决,腾路还路于民。

  针对记者“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曾于年初补偿卢某和葛某各100万元让其搬离,此说法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这笔钱从何而出?”的追问,该委组宣科工作人员电话记录后再没有给予答复。

  其实,张长福住在这里也很不爽。门口经常停满了车,院墙下也常被倒上垃圾,上厕所要骑自行车去附近的公园。半夜三更还经常有流浪汉或者酒鬼光顾,不是撒尿就是摔酒瓶,让人提心吊胆。但没人来拆,他也只能继续守着,还招了几个房客壮胆。

  7月5日晚,和张长福聊完,他送记者出了栅栏门,恰逢俩小伙子光着屁股,身上搭条毛巾跑过。张冲着两人高喊:“嘿!嘿!注意点嘿!”然后摇摇头解释说,这是租住在他房里的小区保安,天太热只能靠冲凉解暑,“租金多少钱?一个月300块,权当是陪着我住了。”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钉子户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