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陈清浩 通讯员/粤水轩) 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昨天在广州召开。笔者在会上获悉,全省有1417座大、中、小型水库必须在明年汛期前摘除病险“帽子”,如逾期不完成任务或发生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据了解,广东共有水库7000多座,总库容400多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33座,中型水库300座,任何一座水库一旦垮坝出事,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甚至会出现毁灭性灾害。因此确保水库安全,长期以来都是广东防汛防旱防风任务的重中之重。
1977年至2008年广东共投入53亿多元对5000多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2003年,省委、省政府又将100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列入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投资38亿元对其实施除险加固。
为全面彻底解决病险水库遗留问题,省政府2008年又将76座大中型和1218座小型病险水库列入除险加固计划;再加上全国专项规划,我省共有1241宗小型病险水库被列入除险加固计划。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列入除险加固计划的病险水库工程,务必要在明年4月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自查。其中,92宗列入全国专项规划的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自查。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30日,列入实施范围的176宗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完工或全面完工86宗。1241宗小型病险水库项目开工建设1140宗,开工率为91.9%,其中有225宗完成了除险加固任务。一批经过除险加固的水库已投入运用,不仅消除了水库自身的隐患,而且发挥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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