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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冤屈赵作海公安副局长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1:3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赵作海杀人案”沉冤昭雪之后,当年涉嫌刑讯逼供的民警如何被追责,成了赵作海案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前日,一份由当地检察院印发的《起诉意见书》显示:当年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的五名民警涉嫌刑讯逼供犯罪,一人投案自首,一人已被押至看守所;现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的丁中秋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移送审查机关起诉。

  至此,赵作海被刑讯逼供或将真相大白,他也可由此提起附带刑事诉讼,再获赔偿。

  1999年5月8日,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淘井时,打捞出一具无头、无四肢的男尸,该村村民赵振裳的亲属怀疑是已失踪一年多的赵振裳。《起诉意见书》称,丁中秋身为主抓刑侦的副局长,在案件侦破时先入为主,对侦破干警依法审讯不严,并同意将赵作海在看守所外关押33天,同意将杜金慧、赵晓起长时间违法关押,客观上为刑讯逼供提供了可能和方便,直至造成赵作海错案的发生。

  6月25日,睢县人民检察院又向赵作海下发《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罗明珠、王松林、周明晗、郭守海、司崇兴刑讯逼供、丁中秋玩忽职守一案,已由该院渎侦局移送起诉。另一份《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告诉赵作海:“对因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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