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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山东省枣庄市中院1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华元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王华元还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9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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