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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捉老鼠”莫变成“老鼠戏猫”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6:15  钱江晚报

  这一路提取公积金的过程让我相信:如果我去注册一个所谓的投资公司,我完全可以从事“公积金提取”的代办业务,只需要一个手机号码就OK了。

  只要有房东的三证复印件,一份无论真伪的租赁合同,就可以一路顺利地提取出公积金来,甚至帮别人提都没问题。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一点疑问也没有:究竟是司空见惯了,还是照章办事?只要缴过税就可以证明一切?

  当然,“监管很难到位”是一种解释,因为确实无法做到对每个以“租赁住房自住”名义提取公积金的人,都能提前或事后上门探访真伪,他们能做到的,最多就是查验租赁合同的真假、是否交税,甚至请房管部门帮忙查验房产证的真伪。但是这些真的能起到监管作用吗?是否能从提取流程上再加强防范,将骗提者在起始阶段就杜绝于门外?

  比如说,记者提取公积金整个过程中最关键的物件就是租赁合同。伪造的租赁合同上没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真实签名,而只有中介自己填写的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这能叫真实的租赁行为吗?

  虽说,既使签上双方姓名,也很难保证这是一起真实的租赁行为,因为这样做的成本只是交上4.5%的租赁税,一些急需用钱的人还是会冒这个风险的。但起码这是查漏补缺的第一步。此外是否可以由所在社区或派出所提供证明,以证实你在此地居住?办法总是想得出来的。

  这就让人想到“猫捉老鼠”的游戏。猫若想捉到老鼠,必定要有老鼠想不到的绝招;反之,如果猫的招数老鼠都了然于心,猫的一举一动都在老鼠的眼皮子底下,“猫捉老鼠”自然就变成了“老鼠戏猫”,公积金骗提也就自然万无一失了。

  从这一点上来说,并非监管难到位,而是如何有绝招不让“老鼠”有可乘之机。

  再说一说公积金提取者,虽然取出了本不应该取出的钱,但是毕竟也损失了至少10%的手续费。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出来,不仅要退还本金利息,还要处以罚款,再加上手续费等,这个损失足以让你追悔莫及。所以,与其冒这样的风险,不如不要给这样的“投资公司”有生存的空间。赵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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