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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树辰 实习生 陈爱萍 稿件来源:
本报讯 7月15日,市中院对一起特大贩毒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主犯刘林兵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主犯王伟、刘建军无期徒刑;两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四川南充的33岁农民“刘三娃”与我市无业人员王喜军商议后,伙同老乡刘建军、范长江等5人组成贩毒团伙,密谋运输大量毒品来兰贩卖。不料,自我感觉计划缜密的毒贩在分批携带毒品抵达兰州当日即被警方人赃俱获,团伙成员无一漏网,缴获毒品海洛因334克、冰毒145.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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