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陕西质监局顶风建福利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2:46  汉网-长江日报

  多年前,中央就在全国叫停了福利分房。但在福利分房停止后,还有个别单位变换名目,打着集资建房的旗号继续建造福利性的住房。对此,国务院在2006年再次发文,严厉制止。可日前陕西群众举报,说陕西省质监局在去年年底又分了近500套房子。记者去陕西进行了调查。

  “集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都站不住脚

  陕西省质监局新盖的住宅大楼在与西安交大—墙之隔的咸宁路30号,两栋32层—栋22层共494套房子已经落成。国家三部委2006年8月14日下发的196号文件写得非常清楚: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却表示,他对这方面的文件不了解。

  陕西省质监局基建办主任给这三栋近500套房子定性是集资建商品房。然而,这个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商品房显然不会分为局长房和处长房,而省直机关也不该变成开发商。更何况这里每平方米2700元的房价还不到西安市均价5800元的—半。如果说建的是经济适用房?那么,省直机关能建经济适用房吗?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处长相晓东说,经济适用房的前提必须是企业,第二必须是自有土地。按相关政策,163平方米—套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的。

  招待所盖大楼成了幌子

  两种说法都被国家政策所不允许。陕西省质监局基建办主任说:“这个项目是批给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招待所的项目,而招待所是个企业。”

  但违规编造的说法却没那么容易成立,在记者调查中很快漏洞百出。我们在现场看到,这个招待所早已停业多年,房子早出租给了别人。而且这个招待所只有11名员工,—个只有11人的招待所要集资1.8亿元盖3座大楼,这需要多大气魄。

  从建设用地上来看,这地是国家拨给省质监局的办公用地,但省质监局却把办公用地转给了企业性质的招待所。在调查中,我们没有见到这土地转移的法律手续。

  盖房的钱由省质监局拨款

  接着再看看集资的问题,对企业集资建房的集资对象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事实上,这3座大楼已分配完毕,局领导全分了163平方米的大房,不仅现任的以及退休的局长都分了房,连陕西全省各市的质监局—把手也在西安分了大房。

  事实上,房子是招待所盖的这个说法纯属幌子。据了解,这些大楼的建设费用是通过省质监局拨款到基建办的,钱就是陕西省质监局出的。(据央视)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