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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成都商报记者 祝楚华)对在招标过程和工程建设中查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除按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外,对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要上报市监察局,3年内禁止其参与成都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严管政府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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