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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得一瓶啤酒 换来牢狱之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6:2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通讯员刘武智 记者张应昂 因失业导致生活无着,于是以要求超市送货为由将超市员工骗至住处,然后抢劫超市员工的财物。日前,嫌犯唐某某被香洲区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18岁的唐某某,系湖南衡南县人。今年6月,唐某某失去了工作,同月下旬,生活无着的唐某某萌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想法,并到杂货店花3元钱买了一把水果刀。6月23日23时许,唐某某前往拱北迎宾酒店某超市,要求超市送一箱青岛啤酒到其位于拱北某小区8楼的住处,货到付款。后超市员工李某某便按要求将一箱青岛啤酒送到拱北某小区8楼唐某某的住处,唐某某即持水果刀对李某某进行威胁,要求李某某给100元钱和拿出手机,李某某称没有手机,身上只有56.5元钱,于是唐某某持水果刀架在李某某的脖子上,将李某某身上仅有的56 .5元钱抢走,同时顺手抢走啤酒箱中的一瓶啤酒。7月2日晚,李某某在拱北龙城花园附近发现唐某某,于是报警,随后民警将唐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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