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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须建职工“监护档案” 做好高温下安全生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6:41  东方今报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为保障高温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省安监局14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给职工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省安监局负责人说,持续高温作业很可能带来潜在的职业危害,如果企业连劳动者工作期间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都保障不了,安全生产则无从谈起。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其中,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三个阶段的全面检查。职工在岗期间,应坚持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目前,省安监局正联合有关部门,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保证防暑降温经费投入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为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降温设备,全力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河南新闻联播》7月15日播出

  颜景献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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