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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水质咋样要向市民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6:59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凤伟 实习生 李雪凝)随着炎炎夏日的来临,特别是近期我市气温潮湿闷热,游泳池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接待高峰。那么,游泳场所的水质是否“过关”呢?石市卫生监督局为此对市直管26家游泳场所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和水质检测,结果发现大部分游泳场所消毒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

  据石市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26家游泳场所均取得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装备了自动循环净化给水系统和配备余氯检测设备,采用自动投加二氧化氯方式消毒。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消毒制度不落实、卫生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本周执法人员将陆续对市区开放的游泳场馆进行水质检测。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池水检测的结果,执法人员向有关单位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开场(馆)前、中均要对池水进行必要的测定,并将结果公示,让市民知晓。池水中余氯浓度应保持在0.3-0.5mg/l,浸脚池游离余氯浓度应保持在5-10mg/l。市卫生监督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仍不达标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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