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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状告卫生局索赔12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6:59  燕赵晚报

  《工地砸钢筋卖钱 房顶摔下骨折》追踪

  本报记者 王朝辉

  实习生 刘曼

  往日报道:今年3月底,位于行唐县康乐街上的县卫生局拆迁,该县柏扒村妇女仝翠芬于4月5日上午去砸钢筋,不料却从房顶上摔下,被浇注房顶的水泥块砸在下面。经该县人民医院检查,仝翠芬骨盆、右腿骨折,全身多处挫伤,伤势严重。其家人认为,县卫生局应该承担一定责任。(详见本报5月29日A07版)

  最新进展:昨日10时许,仝翠芬的丈夫、45岁的靳小四在律师陪同下来到行唐县人民法院,代妻子递交了起诉状,将行唐县卫生局告上法庭。法院受理了此案。

  记者在起诉状中看到,本案原告仝翠芬认为,行唐县卫生局作为拆除作业的施工人,在拆除作业活动中,没有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封闭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显然未能尽到法定的施工安全管理义务,存在过错。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请求法庭判令该县卫生局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2万余元。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卫生局负责人表示,只要相关部门给出一个结论,证明卫生局确有责任,他们就肯定赔偿。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行唐县卫生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没有得到被起诉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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