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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万言书给市委书记王荣提出消费维权体制改革八大建议 杨剑昌请缨到市消委会搞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7:00  南方都市报

  本人现主动请缨,希望能从根源上改革我市消费维权体系的弊病,真正打造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和购物天堂的形象。待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后,我将返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杨剑昌《万言书》

  南都记者 吕婷 米燕

  “市消委会从1994年至今长达17年都未换届选举,市政府批准的章程是5年换届一次,委员有的调任,有的离职,有的退休。”近日,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消委会主任杨剑昌向市委书记王荣提交万言书,直指现有的12315平台让市消委会变成了转换站,将绝大部分消费投诉派发给各区消委会处理,并主动请缨到市消委会进行消费维权体制改革。昨日,杨剑昌向媒体公布万言书。

  社会团体消委会应该独立

  杨剑昌写给王荣的改革建议字数近2万。昨日下午,杨剑昌透露,他写给王荣和其他几位领导的信,有部分领导已经批示。

  “消委会地位模糊,既不是政府行政执法管理机构,又不是司法机构,不能发挥出应有的社会监督作用。”作为罗湖区消委会主任的杨剑昌认为,将消委会这一社会团体依旧挂靠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只能在工商(市场监督)部门领导下,在他们的工作范围内发挥有限的作用,而不能充分发挥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授予它的社会监督作用。这也是消委会最近这些年来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小,社会作用趋于萎缩的原因。

  “消委会应该是全社会的消委会,而不应当仅仅作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挂靠单位。”杨剑昌建议,通过立法确定消委会的职能地位。

  建立消委会专项联系机制

  杨剑昌表示,消委会的服务对象是全体消费者和经营者,工作涉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立法、司法机关,企业和广大消费群体等,需要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同时也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高度配合。他建议升级组织,参照日本、香港、澳门的做法,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兼任市消委会会长,副市长和政协副主席兼任市消委会副会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兼任委员。将消委会的行政级别提高到比其他部门高半级,会长、副会长、委员每届任期5年;每季度召开一次消委会全体领导、委员会议,讨论深圳消费市场和消费维权的大政方针。

  杨剑昌认为,消委会内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市区两级消委会由分级管理改为垂直管理,以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另外,12315平台也应得到升级,应通过12315平台将消委会与各政府职能部门联网,由消委会统一将消费投诉按职责范围划分到各职能部门处理。要通过对12315申诉受理平台的升级,将该平台做强、做大、做实,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的诉求渠道。

  赋予消委会诉讼主体地位

  此外,杨剑昌还建议市人大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础上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办法》,赋予消委会作为代表消费者提起法律诉讼的主体地位,建立一套完整的消费诉讼代理制度。其认为,只有从法律上保障消委会诉讼主体地位,从财政上保障运作经费,才能充分发挥消委会在群体性消费侵权事件中的消费维权作用。

  在消费纠纷解决方面,杨剑昌也提出了两点建议:一、参考国内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由仲裁委在消委会设立派出机构———小额消费仲裁庭,依据双方自愿的原则对消费纠纷进行仲裁。杨剑昌说,这是在效仿澳门、浙江的体制,在修改法律时,明确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在消委会设立消费仲裁庭,专门处理小额消费纠纷,仲裁庭仍为仲裁委的派出机构,以确保其独立性、公正性和公信力。二、在消委会设立消费权益法庭,方便消费纠纷在调解不成后得到快捷的司法救济。这种模式是参照了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的做法,充分发挥司法协助的作用,弥补消委会在维权工作方面的不足。

  ■ 链接

  杨剑昌万言书推八大举措

  1改革现行的消委会体制,探索新的维权机制

  2从立法层面开辟消费者权益保护救济途径

  3政府与经营者、社会互动,建立专项联系机制

  4改革现有的奖惩机制,细化分类评估,制定详细奖惩规则

  5集中检测经费,突出检测实效,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6严厉打击敲诈勒索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7关注消费热点,制定实施细则

  8积极推广经验,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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