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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可到街道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7:45  沈阳网-沈阳晚报

  今后发生劳动纠纷,不必一定到劳动部门仲裁。7月14日,和平区新华和集贤两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同时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是调解处理辖区内用人单位所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基层组织,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第一调解人”,可以缩短劳动纠纷的调解时间,简化程序,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本报记者 高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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