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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党先生质疑城联快递公司西安分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8:11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宋雨 宜茜)“我6000元的发票,快递给我弄没了,最多就赔我100元钱,我心里能舒服吗?”昨天下午,市民党先生拿着一张快递发货单,向记者讲述了这些货物丢失的经历。

  6000元发票莫名丢失

  党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18日,他经由城联快递公司(CCES)快递的一张6000元的发票和一些送给广告客户的报纸在托运过程中丢失了。

  “丢失的发票和报纸是我发往北京的,这次为了节省时间,我特意选择用快递的方式,并且专门找了这家长期合作的快递公司,这些发票对我们公司来讲,实在是太重要了。”据党先生介绍,从去年到今年,他先后在城联快递公司快递了数十次同类的货物,如果情况正常,三天以后就可以收到了。

  于是,党先生拨通了城联快递公司西安分公司的客服电话,一位客服人员告诉他,他们并不知道货物的具体情况,但是快递公司网上跟踪却显示快件已经到了北京,也有人签了单子,难道快件不翼而飞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想自己试试看能不能找到丢失的货物,可是他们告诉我,货物丢失的时间、地点、在哪个环节和流程中丢失的,他们根本不知道。”党先生说“完全是一问三不知”。

  6000元发票只赔100元

  价值数千元的东西不能白丢,党先生想讨个说法,“我先找到了城联快递公司西安分公司东开发区负责人马先生,他告诉我只能赔偿35元,最高也才是100元,”党先生说。昨天16时左右,记者拨通了快递公司马先生的电话,马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丢失的快件中没有注明快件品种也没有保价,所以按照公司平时的规定,这种情况一般会按照快递运费的2到3倍来赔偿,最多不超过5倍。“我最后都给他争取到赔偿100元了,他还不满意,那我也就没有办法了,只能继续耽搁下去了。”马先生向记者说道。

  快递贵重物品需保价

  因双方各执一词,互不妥协,记者又拨打了城联快递公司全国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而按照这种规定,党先生的快递费是7元,2倍也就是14元。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寄快递时,很多人觉得不值得花钱去保价,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才后悔没有保价。针对这一现象,记者提醒市民:快递虽便捷、经济,但是邮寄贵重物品,一定要保价“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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