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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8:20  南方都市报

  因开发商原因不放贷,银行不违约

  王先生问:我想咨询一下,银行违约不给开发商客户办理按揭怎么办?事情是这样的,原来开发商在此银行贷款没有还完,现在房子建好了,开发商开始出售房屋,很多购房者办理了按揭手续买房。此时银行就不给开发商办理按揭手续,过了有大半年的时间,很多购房者闹着退房。在这件事情中,银行违约了该负怎样的责任?

  林叔权律师解答:银行因开发商的原因而不向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银行并不违约。原因在于:“房地产开发商在此银行贷款没有还完”可能意味着开发商已经将楼盘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了,在抵押解除前,房屋已经存在抵押权,开发商虽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但是,房屋产权受限,不仅银行不会发放贷款,而且,如果开发商不能归还贷款,购房者日后能否办理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都成为问题。所以,违约是开发商。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即开发商向银行归还贷款。

  原业主数千元物业欠费该由谁承担?

  读者小由问:买到一套二手房,入住了才知道,原房东已欠物管费数千元。原房东表示,由于物业没有履行应尽职责,所以当时她与同栋楼的业主大多数都没有缴管理费。而物业说,我是新业主,入住进来就要与房东结清,要不就要替其付完这笔款才行。现房东已不肯缴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启富置业经理林晶:在此问题上,新业主小由和原房东,可以看买卖合同,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会有相关的约定,看这笔钱应该由谁付;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在我们接触过的案例中,在出售之前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支付。

  买卖交易到了最后的交楼环节,也会一同到物业管理处去结清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如果办了这个程序,应该不会存在这个问题。所以提醒二手房买卖的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也要注意相应的这些环节。

  采写:南都记者 陈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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