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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江大桥坍塌事故交通肇事案一审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8:58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7月15日电(记者詹奕嘉、毛一竹)造成8人死亡的广东九江大桥坍塌事故交通肇事案15日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开庭,被指控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而造成九江大桥坍塌的船长石桂德出庭受审。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就事故原因展开激烈辩论,焦点集中在相关人证、物证是否能有效证明“船撞断桥”。

  2007年6月15日九江大桥200多米桥面坍塌,4车坠河,8人死亡。同年8月22日,佛开高速向涉嫌撞断大桥的运砂船船主及其所挂靠的公司索赔2558万余元。广州海事法院于2008年12月5日、2009年1月4日两次开庭后,因肇事船长石桂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仍在侦查起诉阶段,于2009年1月5日裁定此案中止审理。今年6月23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立案受理广东九江大桥事故肇事船长石桂德交通肇事案。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的公诉检察官胡波在庭审时指控,2007年6月15日4时许,石桂德驾驶“南桂机035”船装载河砂自佛山高明顺流开往顺德。5时许,当船距九江大桥约1100米时,江面上有浓雾,能见度急剧下降。石桂德没有加强瞭望、选择安全地点抛锚以及采取安全航速等措施,仍然冒险航行。当船接近九江大桥时,石桂德因船与桥前约80米的一个航标发生擦碰而意识到船已严重偏离主航道,随后试图将船头调至九江大桥桥墩间通行。

  胡波说,当天5时10分许,“南桂机035”船因偏离航道以及船长对航道灯判断的严重失误,致使该船船头与九江大桥发生碰撞,导致九江大桥3个桥墩及承载的桥面倒塌,4辆汽车落入江水损毁,8人死亡,造成经济损失4500万元。公诉方认为,石桂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8人死亡以及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依法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出庭受审的石桂德在接受公诉方讯问时说,在意识到船偏离航道之后,他采取减速行驶并转舵的应对措施,“我的船没有撞到九江大桥,是桥砸沉了我的船”。控辩随后双方就大桥坍塌的事故原因展开激辩。

  公诉方举出多位船上工作人员及旁观者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笔录为证,称多位证人的回忆足以证明6月15日石桂德驾船与九江大桥发生碰撞,致使九江大桥桥面坍塌。石桂德的辩护律师许光玉回应说,船体经切割船头打捞出水后没有任何碰撞痕迹,且船长与值班水手在桥面砸下前均未感觉剧烈震动,最初以为是桥梁施工架倒塌压沉船头。“此外,由于当时浓雾导致能见度极低,没有任何证人亲眼看到船体和九江大桥有碰撞现象,也没有证据证明尚在水中的船头有碰撞痕迹。”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事故现场和大桥的勘验记录等物证的有效性进行辩论。律师许光玉认为,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安监局牵头的调查组及交通运输部交通安全委员会牵头的专家组分别作出调查报告,但相关法律规定,海上交通事故要由海事局牵头进行调查,“广东安监局的调查报告对九江大桥的安全隐患没有反映,对当时船是否能通过桥洞等关键问题没有进行计算。”公诉方回应称,调查报告证实,事故是由于石桂德未能采取瞭望等正规措施、盲目冒险航行、应急措施不当造成的,“该调查报告中包括对事故损失等情况的数据分析,具有科学性。”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宣传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案不会于15日当庭作出判决。许光玉律师此前告诉记者,由于九江大桥的业主佛开高速公路公司未经船主同意就将沉船桥头切割、打捞出部分船体,船东已经委托他将佛开高速告上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已经立案。(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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