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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报道 >> 塔吊静坐换回一纸赔偿协议 男孩塔吊坚守8小时,一度休克,建筑方最终承诺医药费全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1: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追踪报道> 塔吊静坐换回一纸赔偿协议 男孩塔吊坚守8小时,一度休克,建筑方最终承诺医药费全包 src="http://i1.sinaimg.cn/dy/cr/2010/0716/531273865.jpg">

  << 图为受伤工人张启坤的妻子张秀英,她手里拿的是靠儿子8个小时的塔吊静坐换来的两张赔偿协议书。本报记者孙国祥摄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张亚男庄文石)14日晚上10点,在百米塔吊上整整坚持了8个小时,其间曾一度休克的张小勇,在建筑方与其亲属签订《工地意外伤害事故协调会纪要》,承诺负责小勇父亲住院期间的一切治疗费用后,安全返回地面。

  15日下午1点半,记者赶到89医院门诊楼12楼的脑科病房时,张小勇的妈妈张秀英和堂弟张新亮正轮流看护着仍处于昏迷的张启坤。记者要求见张小勇,张秀英说,儿子出去吃饭了,但直到晚上九点,记者仍未能与张小勇取得联系。

  谈起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张秀英不愿多提,只透露儿子是在14晚上 10点多才从塔吊下来,落地时,神智比较清醒,经过医生检查,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小勇上去呆了一个小时就休克了,是被太阳晒的”,堂弟张新亮说,“他爬上去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左右,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在上面没水喝,又没有遮太阳的地方,直到下午4点多,两个塔吊师傅带了瓶水上去,才叫醒他。”

  说起小勇下到中途突然停止的原因,张秀英说,上去劝他的人告诉他,赔偿协议已经达成了,结果小勇下到一半看见站在27层楼顶的自己不肯下,突然明白受骗了,才抱住铁管不肯继续走的。

  小勇最终在27层的位置一直坚持到了晚上10点,最后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建筑方和他的亲戚达成了最终的一致。在张新亮提供的一份《工地意外伤害事故协调会纪要》中,建筑方承诺“负责伤者在住院期间的治疗与医药费用和家属2人的陪护费用,其他后续事情的处理,将视伤者的治疗效果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执行。”而伤者的家属则要确保不再发生爬吊塔等非正当维权行为。

  截至下午5点记者离开医院时,张启坤仍然处在昏迷状态,医生说,5个月之后,他可能需要二次手术。现在家属们最担心的是,张启坤是否会因这次伤病留下后遗症。

  一场令人心酸的“胜利”

  15日下午我们在医院见到了张启坤的妻子张秀英,就是这个瘦小的女人和儿子通过“上楼顶”、“爬塔吊”的方式,为自己的亲人讨回了救命钱。

  静坐,持续到14日深夜,因为终于有人肯出面协商了,母子俩才从危险的高处下来。尽管最终的结果只是两张纸,但在张秀英看来,那两张按着手印的纸就是丈夫的“救命稻草”。

  有人质问她,怎能让儿子上塔吊?怎能为了要钱不要命?她说她很困惑:为啥工伤了没人管,作为一个农村妇女,她能这么简单直接。

  可这样做毕竟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就算没有触犯法律,这样做也多少显得不够理智,甚至有人猜测,这是一场策划好的“秀”。可在张启坤的老乡和工友们看来,这塔吊算是没有白爬,他们是同命人,最清楚现实的残酷。可是,我们担心,当15岁的瘦小少年从高高的塔吊上俯瞰这个还不曾了解的世界时,他看到了什么,他心里会生出怎样的感慨?

  这是一场令人心酸的“胜利”,因为,两张赔偿的协议书,原本不需要用8个小时的塔吊静坐来换取,一个工伤农民工的权益,也无需用这样莽撞的方式来维护。

  本报记者庄文石张亚男

  爬塔吊情节严重将依法罚款拘留

  当时出警的西关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记者,像这种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危害到公共财产和周围市民的安全,一般情节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为严重的拘留五到十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去年的时候,在同一个工地,也有一次类似的事件。当时,公安机关对此的处罚是罚款200元,这一次考虑到男孩家中的特殊情况,并没有处罚他。”

  “男孩做出这种无奈之举让人感到很悲哀,他的难处可以理解,但是他的行为太过激,于法于理都不可行,这种做法本身就有很大的危险性。”就男孩爬塔吊事件,记者咨询了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像这种情况,他应该通过正规部门协商或者反映到相关管理机构,如果还是不行,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

  本报记者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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