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杜洪雷)位于经五路上的一家空调专卖店内前些日子发生一起伤害案件,现场血迹斑斑。店老板雇用员工,员工酒后将老板的弟弟打得头破血流,而此人竟然是一个网上通缉犯。
陈某,44岁,泰安市人,平时为人老实,但是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酒后控制不住自己,经常无缘无故地打人。2007年12月,陈某就因为饮酒过度在老家泰安将他人打伤。2010年初,陈某再次饮酒过度,将自己同村的邻居打得身上三处骨折。
自知惹祸的陈某2010年2月份逃到济南,4月份到经五路上的一家空调专卖店打工。在近三个月的工作时间里,店老板一直没有为陈某申请办理暂住证。
7月4日晚,陈某醉酒后将同在专卖店里工作的店老板的弟弟打得头破血流。店老板的弟弟眼睛周围被缝了九针。
西市场派出所接警后,马上赶到了现场。民警查询陈某的信息,发现此人原来是一个网上通缉犯。
现在该店老板不仅是亲人遭受了伤害,还要接受当地派出所的处罚。根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雇用无暂住证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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