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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想承包工程得先给工人缴社保 建筑工人明年将全部入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1: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宋珊珊)8月1日起,想在青岛承包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得给所有技术工人办理社保。15日,记者从青岛市建管局获悉,到2011年建筑企业要为所有工人缴社保,2至3年内让建筑劳务人员感受到稳定,与企业共发展。

  为规范青岛市建筑业用工管理模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务分包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青岛市建管局决定从8月1日起,新申请建筑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必须为其所有技术工人办理社会保险。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在2010年资质考核前,办理社会保险投保的技术工人数量应至少达到50%;在2011年资质考核前办理社会保险的技术工人数量应达到100%。

  据介绍,按照青岛社会保障机构对推进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统筹规划,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为所招用的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可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全项五险。其中,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时,按参加保险所有人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额的1%缴费,享受所有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时,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缴费年限,享受所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工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工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9%的比例缴纳;职工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另一种是,由用工单位以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2%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含每月5元大额医疗补助金),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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