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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啊,请你开口说话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1:57  新安晚报

  造成8人死亡的广东九江大桥坍塌事故交通肇事案昨天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开庭,被指控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而造成九江大桥坍塌的船长石桂德出庭受审。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就事故原因展开激烈辩论,焦点集中在相关人证、物证是否能有效证明“船撞断桥”。

  检方:

  冒险航行撞上大桥

  2007年6月15日九江大桥200多米桥面坍塌,4车坠河,8人死亡。同年8月22日,佛开高速向涉嫌撞断大桥的运砂船船主及其所挂靠的公司索赔2558万余元。广州海事法院于2008年12月5日、2009年1月4日两次开庭后,因肇事船长石桂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仍在侦查起诉阶段,于2009年1月5日裁定此案中止审理。今年6月23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立案受理广东九江大桥事故肇事船长石桂德交通肇事案。

  海珠区检察院指控,2007年6月15日4时许,石桂德驾驶“南桂机035”船装载河砂自佛山高明顺流开往顺德。5时许,当船距九江大桥约1100米时,江面上有浓雾,能见度急剧下降。石桂德没有加强瞭望、选择安全地点抛锚以及采取安全航速等措施,仍然冒险航行。致使该船船头与九江大桥发生碰撞,导致九江大桥3个桥墩及承载的桥面倒塌,4辆汽车落入江水损毁,8人死亡,造成经济损失4500万元。公诉方认为,石桂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应依法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船长:

  是桥砸沉了我的船

  出庭受审的石桂德在接受公诉方讯问时说,在意识到船偏离航道之后,他采取减速行驶并转舵的应对措施,“我的船没有撞到九江大桥,是桥砸沉了我的船”。控辩随后双方就大桥坍塌的事故原因展开激辩。

  公诉方举出多位船上工作人员及旁观者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笔录为证,称多位证人的回忆足以证明6月15日石桂德驾船与九江大桥发生碰撞,致使九江大桥桥面坍塌。石桂德的辩护律师许光玉回应说,船体经切割船头打捞出水后没有任何碰撞痕迹,且船长与值班水手在桥面砸下前均未感觉剧烈震动,最初以为是桥梁施工架倒塌压沉船头。“此外,由于当时浓雾导致能见度极低,没有任何证人亲眼看到船体和大桥有碰撞现象,也没有证据证明尚在水中的船头有碰撞痕迹。”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事故现场和大桥的勘验记录等物证的有效性进行了辩论。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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