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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五类家电可以旧换新 最高补贴4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2: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7月16日消息(记者胡啸 实习记者陈艳云) 近日,江西省正式启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将延续至2011年12月31日,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五类家电以旧换新可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为400元,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在江西省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具有江西省户口的个人。在实施期限内,凡是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均可以享受家电补贴。

  但对于购买数量有严格的限制,个人购买家电总量不能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中标企业在向购买人配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要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人在交售旧家电2个月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在省内任意选择中标销售企业销售网点购买新家电,每交售1台旧家电可在5个家电补贴种类中任意选择一种产品购买1台新家电。

  据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家电销售企业按照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收取货款,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家电销售企业每半个月将新家电销售发票、以旧换新凭证等相关材料整理后,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到同级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需要提醒的是,购买人为个人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单位法人时,需出具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购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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