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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将适时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2:36  新闻晚报

  □记者 张建群

  晚报讯 近期全国范围内房地产市场调控一直是引人关注,其中涉及到对各地征地工作加强管理。在昨天市府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陈启伟介绍,根据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上海把征地管理作为整个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把维护被征地农民的长远、根本利益和解决眼前现实利益有机结合,通过巩固和深化征地补偿和安置,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陈启伟介绍,上海将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建立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规土局、市农委、市物价、市统计局等部门对上海地区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财物补偿标准开展相应的调整工作。今后这类标准将根据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情况,适时、常态化地予以调整并及时公布执行。

  上海将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包括拓展小城镇社会保险内涵,采取多种途径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切实做好农村集体征地留用地工作。按照市政府规定,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核定一定比例的土地指标,留给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非农经营开发,长期保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上的发展权和财产权,使被征地农民的收入真正随着城市化的进程 “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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