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嘎亮在上海家喻户晓,与郭德纲一起合称“北郭南蔡”。 图片来源:新浪娱乐频道
【新民网·独家报道】7月16日上午,“民间笑星”蔡嘎亮控告王军等人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市静安人民法院开庭。原告蔡嘎亮认为,被告王军等人在上海电视台门口分发的材料侵害了他的荣誉权,要求其道歉。
蔡嘎亮在上海家喻户晓,与郭德纲一起合称“北郭南蔡”。2010年2月9日,被告王军等认为蔡嘎亮在表演中的行为和言语侮辱了革命先烈,便在上海电视台门前散发印有“共和国的先烈们怎能安息,共和国的公民们怎么姑息”的传单,称蔡嘎亮“言语低俗”,表演内容有“黄段子”,不适合在电视台演出,也没有资格获得上海十大快乐明星奖。
在16日的庭审中,原告和被告都未到场。被告律师承认他们曾在上海电视台门前散发过材料。原告蔡嘎亮律师认为被告的这种行为损害了他的名誉权。虽然双方在庭上争辩近3个小时,但由于双方证据都不足,法院将择日再审。(新民网记者 金霞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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