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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超生户如实主动申报将减缴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3:53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汪红) 在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前提下,超生户缴纳一定社会抚养费后即可落户。对如实、主动申报的行为,本市将减轻社会抚养费的收缴。

  记者今天上午从西城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了解到,从8月15日零时起,北京将正式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户口整顿将重点查清六种情况:

  本市户籍人员不符合计划生育而生育的儿童未落户;手持复原转业证、刑满释放证、迁移证等未落户;应销未销户口情况,包括参军、死亡、入外国国籍等;人户分离情况;户籍在外省市,在京居住人员情况;常住京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员情况。

  在户口整顿中,超生户在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前提下,缴纳一定的超生社会抚养费,到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后,就可落户。对于如实、主动申报的超生户,将予以减轻收缴社会抚养费。

  上午,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抚养收缴及减轻征收标准将由各区县自己把握。目前,具体细则正在制定中。

  新闻背景

  据悉,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国家计生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对在人口普查登记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可按当地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另外,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可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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