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7月16日消息(记者刘涛)日前,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管理的通知》,规定购房者购买经适房满5年后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15%差价款的方式,可取得已购经适房的完全产权。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上市交易将不再受限。
《通知》规定,购房者如果想取得已购经适房的完全产权,须在购买经适房满5年后补缴土地收益金等差价款,补交差价款按同地段、同类商品房成交均价的15%收取。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5%差价款按照规定政府将用来建设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专家表示,经适房和商品房唯一的不同是,当年在购买时享受了国家给予减免的部分土地出让金,现在国家在收回这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大量建设面向低收入家庭、贫困家庭的廉租房、公租房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在目前楼市调控阶段,将一部分经济适用房通过追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变成商品房,作为二手房流入市场一是增加了供应量,二是经适房的价格低于目前楼市价格,有利于压低房价,同样国家用这部分资金还可以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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