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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安全使用信用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8:23  云南网

  中新网昆明7月16日电 (记者 甘娜)记者今日从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获悉,近期,云南省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商家、小企业、个人采取信用卡套现的方式,非法套取银行资金。警方提醒企业、公众安全使用信用卡,警惕信用卡套现引发的风险。

  警方发现,一些企业为员工办理信用卡并支取现金以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更有人利用个人信用卡支取现金放贷或偿还债务。一些安装POS机的特约商户也利用刷卡消费后退货反现等方式套现。

  警方提醒: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融资存在较大风险,一旦企业经营不良,对于以其个人名义办理信用卡的企业员工来讲,面临着承担债务甚至被追究责任的风险,逾期未还款的不良记录将记载在员工个人名下。同时,信用卡套现容易引发新的银行卡犯罪,造成经济损失。此外,使用信用卡非法套现还将受到法律的追究。200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为方便民众记忆,楚雄州经侦支队警员将安全使用信用卡的基本常识编成顺口溜。警方希望广大民众牢记安全使用信用卡的基本常识,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防止遭受经济损失。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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