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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待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可进行“现场网上缴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21:01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特约警官 陈姝妤 郭峰)近日,四川籍驾驶员张先生因驾车在嵩待高速公路超速30%被电子测速仪测到后,拿着收到的“交通违法通知书”前去昆明嵩功交巡警大队处理,民警开据了200元处罚决定书,并告知他可以通过现场进行网上缴款,开始张先生还有些纳闷,在不到两分钟就轻松缴款后,张先生对方便、快捷的执法服务表达了赞誉之情。

  据了解,每天在嵩待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有50%以上是外籍车,以往车辆驾驶人在接到交通违法通知书后,要先到交警队开具交通违法处理决定书,才能到昆明主城区指定银行缴纳违法罚款,由于大队远离昆明城区,这给外地过境车辆驾驶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增加了出行成本。大队经过多方协调后,于7月12日开通了“现场网上缴款”业务,为交通违法驾驶员提供了“罚”、“缴”一次性了结的“一站式”便捷服务。

  在大队执法办公室记者看到了一台网上缴款专用电脑,和温馨提示语。据执法办民警介绍,机动车驾驶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即可到执法办通过这台网上缴款专用电脑,登录网上银行,通过缴款业务窗口按提示输入自己的网上银行账户及处罚决定书号,确定后网银系统便会根据处罚决定书上的罚款数目扣除相应罚款金额,一次缴款时间不到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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