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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后悔,下手太重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1:30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7月13日,公主岭市范家屯镇31岁的刘某被丈夫吴某殴打约6小时,起因是刘某换内衣时,吴某发现内衣有异常,认为她有了外遇。经诊断,刘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本报讯(记者曹文嘉)昨日,刘某的弟弟说,经过治疗后,姐姐的伤势有所好转,情绪也逐渐平静了。

  昨日上午,范家屯警方来到医院,对刘某进行伤势鉴定。拍照和询问病情之后,警方称,在刘某的双腿和双手部位,发现了一些圆形的伤口,确定为铁钉、螺丝刀等利器所致。

  “铁钉刺破皮肤,一旦上面附着铁锈,一段时间后,毒素可能导致神经方面的伤害,目前伤情还不稳定,要等一段时间再看。”警方称,一周之后能出结果。

  对话吴某

  “我太对不住她了”

  事发后,吴某一直没有露面,刘家人对此很气愤。

  昨日14时40分许,记者辗转与吴某取得联系。吴某称,他正在四处筹钱,没有时间见面。通过电话,他说出了一些心里话。

  记者:事情确实因为内衣的锁扣错位吗?

  吴某:(叹气)嗯,是的。跟之前不一样了。

  记者:可刘某说是你记错了。

  吴某:也许吧。

  记者:你打刘某,是抱着怎样的想法?

  吴某:(停顿)让我平静平静,(过了半分钟)我非常后悔,下手太重了。我开始就想吓唬吓唬她……后来自己没控制住自己。

  记者:为什么还用了抡板凳和烟头烫等残忍手段?

  吴某: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一时冲动才做出的……我太对不住她了。

  记者:之前你打过妻子吗?

  吴某:我俩吵吵过,都怨我,都怨我一个人。我一点也不恨她。

  记者:动手时,想过结果吗?

  吴某:我非常后悔,我们是10年的夫妻了,还有一个9岁的女儿。

  记者:可你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去医院看望她?

  吴某:我很想去!只不过我小舅子和岳母都在那,他俩平时对我都不错,我很内疚,没脸去面对他们,这对他们的伤害太大了。

  记者:事发后,你在做什么?

  吴某:筹钱,一直在筹钱,给我爱人看病。我现在正等朋友来,借了5000块钱。

  记者:打算怎样处理这件事?

  吴某:我非常对不住她,非常后悔,希望她能原谅我。

  记者:这次你打得这么狠,你怎样保证没有下一次?

  吴某:让我冷静一下。我真的很后悔,我可以以我的生命保证,并且任何条件都可以,我太对不住她了。

  婚姻专家

  对第一次暴力处理非常重要

  欣然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工作室咨询师孙苛莉说,妻子面对家暴,最关键是要一个结果,如果第一次暴力让对方得手,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暴力就开始成长,所以对第一次暴力的处理非常重要。

  孙苛莉建议,受害者应该清晰表明自己的底线,哪些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作为女人,应该懂得保护自己,“挨一顿打,千万不能草草了事,一定要一个结果,并有一个处罚性的教训,否则就很有可能出现下一次。”

  同时,孙苛莉也表示,就这起事件来看,男方一定是爱女方的,非常重视女方的一举一动。之所以有此冲动之举,也是因爱产生的,只是处理问题的方式过激。

  律师说法

  刘某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刘冬律师表示,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如刘某因此提出离婚,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刘某可以多分,同时刘某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如刘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致人轻伤以上的就构成刑事犯罪,并可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刘冬律师提醒,市民在遭遇家暴时,最好要求助于周围的各方面力量,争取在事态还没有恶化的情况下,协调解决矛盾。如果暴力情况严重,受暴人要注意收集证据。

  应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

  目前,我国的反家暴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从国家到地方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2000年《婚姻法》修改中新增的家庭暴力条款一度成为舆论报道的焦点。随后,辽宁、陕西等15个省份先后出台了防治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

  但时至今日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除此之外,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位阶较低,对法律程序、举证责任等基本法层面的现有规定难以有实质性的突破,现有规范更注重事后惩治,对正在进行的家暴缺乏及时有效干预。

  因此,专家呼吁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这也是有效应对家庭暴力,突破当前诸多法律局限的迫切需要。

  “疑妻有外遇 殴打一下午”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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